时间:2018-1-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住建局近期拟对年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分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1.“圣达环保”小区。该小区位于府东路与和谐大道交叉路口(新体育馆东南角附近),房源共套,其中单间公寓套,套房套。

2.“幸福苑”小区。该小区位于轩辕大道东侧,祥云大道北侧(商博城北邻),房源共套,全部为单间公寓。

3.“和谐家园”小区,该小区位于西产业集聚区振兴路东侧中段路东(原六高北邻),房源共套,全部为单间公寓。

以上房源全部为公租房。

二、房源分配方式

1.以上各小区自公告发布日起同时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需注明所报小区名称。

2.各小区申请人员均参加摇号排序,每个小区单独摇号轮候,若申报人员较多时,取与房源相同数量的排序靠前人员,其他人员轮候,待有退出名额时依次补进。

三、租金标准

公租房租金标准:圣达环保小区为2.8元/㎡/月,“幸福苑”和“和谐家园”小区为2.5元/㎡/月。

四、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的住房困难家庭,或非市区常住居民户口但已经在市区稳定就业的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2)在市区无自有住房、商业用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4)申请人在禹州市区范围内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

2.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一式一份)

(1)个人申请、租房协议(现在所居住房屋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协议);

(2)1寸照片;

(3)户籍证明:家庭成员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4)工作证明:单位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申请人)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三个月工资花名册,均需签章有效);

(5)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复印件(验看原件);

(6)申请人为非户主的,应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7)审核机构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

五、分配原则

1.公开申请原则。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均可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出具相关证明进行申请。

2.分批排序、公开摇号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军烈、孤老病残优先保障原则。

六、申请地点

申请地点: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办事处、乡镇、产业集聚区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辖区办事处、乡镇、产业集聚区。

申请时间:年6月19日至6月29日

七、咨询地点及监督电话

1.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房间)

2.颍川街道办事处

3.夏都街道办事处

4.韩城街道办事处

5.钧台街道办事处

6.郭连镇

7.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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