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公安局招聘社区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禹州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其中,男性90名,女性10名)社区警务辅助人员。 社区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所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禹州市公安局社区警务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户籍所在地为禹州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社区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同时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年龄须在20周岁以上(年9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即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男性身高须在cm以上,女性身高须在cm以上;身高不符合要求者,不受理报名。 7、具有法律、计算机应用、电子通信、新闻采访与写作等专业技术(或职业技能)特长者(以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或实绩证明材料为依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8、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记录;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没有被判处刑罚、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考察政审且政审合格。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年9月22日至23日、9月26日至9月28日共5天,每天9: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禹州市公安局办公楼2楼大厅(禹州市华夏大道与轩辕大道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报名方法: (1)应聘者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和《报名表》(见附件,需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具备专业特长的须提交相关专业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应聘人员须提交个人亲笔手写《应聘书》。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自我性格描述或自我评价、求职动机 或对公安辅警工作的认识等,字数不少于字。 (3)测身高。男性身高须在CM以上,女性身高须在CM以上;身高不符合要求者,不受理报名。 (4)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应试通知单》。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综合测试时须携带《应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综合测试结束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48号)执行。因体能测试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持《体检通知单》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74号)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自行承担。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实施。因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体检合格、体能测试达标。 (六)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人员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按照《禹州市公安局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禹州市官方网站:“中国禹州网” 禹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禹州”新浪微博 禹州市公安局北京中科白癫疯医院北京看白癜风最好医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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