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层落实各级监管职责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禹州市政府食安办对各乡镇(办)政府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为贯彻习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落实省市食安办“四有两责”的要求,创新食品安全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聚焦食安重点、突击监管难点,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努力构建“党政同责、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格局,着力推进禹州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禹州市政府将食品安全治理职责纳入到各乡镇(办)的考评指标体系,占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体系的3%权重和前置否决项目,禹州市政府食安办制定了《禹州市年上半年社会经济指标(食品安全)的考评实施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参照许昌市政府食安办对禹州市政府考评模式,于本周内,对各乡镇(办)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进行考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食安办秋实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