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刚刚“品读禹州”据守护夏都从禹州市公安局获悉10月16日禹州市某局工作人员李某莹(女,41岁)因伙同他人以能办理公租房为名实施诈骗被禹州市公安局抓获!李某莹,禹州市某局工作人员

案情通报

年10月17日,小编从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了解到,该大队与无梁派出所合成作战,快速侦破一起诈骗案件。

年10月15日,刑侦大队三中队接到无梁派出所移交案件,刘某旭(男,47岁,禹州市无梁镇白马寺村人)以给他人办理公租房为由,骗取7名受害人现金二十余万元。

刘某旭,禹州市无梁镇白马寺村人

民警对嫌疑人刘某旭制订了周密的讯问计划,经过内审外调,嫌疑人刘某旭最终如实供述了其伙同嫌疑人李某莹(女,41岁,禹州市某局工作人员),以李某莹能办理公租房为名,骗取乔某某等人现金二十余万的犯罪事实。

10月16日上午,嫌疑人李某莹到案。到案后,嫌疑人李某莹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旭、李某莹二人已被禹州警方依法执行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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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郑重提醒广大市民

“申请保障房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保障房申请业务”!“任何时候,如果您发现有人包办保障房业务,请您立刻拨打电话或进行举报”!住建局在此正告不法分子:“任何以‘代办’‘包办’‘出租’等名义收取费用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保障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市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只要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家庭均可申请。请广大群众一定要通过正常渠道申请公租房,防止上当受骗,以免给自己的家庭财产造成损失。如您已经被骗交了钱,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举报报警地点:行政南路76号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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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品读禹州综合守护夏都、住建网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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