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年秋季招生公告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禹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禹教体字[]7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招生范围 1、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 2.兼招西产业集聚区学生。 二、招生计划 1.年秋季小学部一年级计划招收八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人,管理模式为日托。 2、年秋季中学部七年级计划招收八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人,管理模式为周托。 三、报名地点 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西产业集聚区腾飞路与互利街交叉口路西) 四、报名条件 (一)小学--年级报名条件 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入学需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父母至少方需提供务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相关部门缴纳的五险一金凭证原件或工商行政部i颁发的营业执照(-年以上);二是户口薄、医学出生证明(年8月31日前出生);三是其父母需在城区务工且有稳定住所居住一-年以上。 2、有招生区域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可携带户口薄医学出生证明、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等到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报名入学:三代同居的(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的),需要提供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房产的材料。如果父母仅有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但尚末交房的,可按照本条件入学。 3.无招生区域内户籍。父母至少-方有招生区域内的居住证、有父母房产的适龄儿童。可携带户口薄、医学出生证明、居住证、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等到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报名入学。 (二)中学七年级报名条件 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入学需具备三个条件 -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需在城区务工且有稳定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二是提供务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相关部门缴纳的五险金凭证原件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年以上)及身份证:三是原籍户口本、居住证等证件。 2、有招生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等有关报名材料到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报名入学;三代同居的(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的),需要提供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房产的材料。如果父母仅有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但尚未交房的,可按照本条件入学。 3、无招生区域内户籍,父母一-方有招生区域内的居住证、房产的适龄儿童。可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等到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报名入学。 (三)需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每个报名学生自备档案袋,封面标注学生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所装材料清单。(原件、复印件分开按照顺序装订,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薄(非禹州城区户口)原件复印件(首页家长页学生页)按序装订。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仅限--年级新生) (3)父母至少-方的务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相关部门缴纳的五险一金原件、复印件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年以上)原件、复印件。 (4)父母至少--方在禹州城区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年以上本人上交的水电气收费证明。 (5)无居住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并提供一年以上本人上交的水电气收费证明。 2、招生区域内的学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薄(招生区域内户口)原件、复印件(首页、家长页学生页)按序装订。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仅限-年级新生) (3招生区域内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 (4)三代同居的(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的)需提供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房产的材料原件。 (5)无招生区域内户口的,除按要求提供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外,还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在招生区域内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年以上本人上交的水电气收费证明。 五、招生安排 1、年8月12日,小学-年级证件审查登记(报名的有关证件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学校备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报满为止。 2.年8月13日,初中七年级证件审查登记(报名的有关证件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学校备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报满为止。 3.年8月14日一15日查验证件。 4、年8月16日一17日入户调查。 5、年8月18日审核确定。 6、年8月20日公布录取结果(公布地点: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 六、招生声明 1、已有一-年级学籍或七年级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于报名所提供的证件,我校将经过公安局、房管局、人社局、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审验真伪。对提供虚假证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3.对提供虚假住址或不配合入户调查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4.己审查过关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注册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5.按禹州市教体局文件精神,--学年,我校不接收任何年级的插班生。 6、所招新生的证件复印件由学校存档,以备教体局核查。 7.其它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校委会所有。 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 年08月07日 来源: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内容如有侵权,联系小编删除) 您看此文用·秒,转发只需1秒呦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