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孙科文/图 9月2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并公布了三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9月17日—9月21日,全省法院集中开庭审计宣判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这次集中开庭宣判行动,共涉及黑恶势力案件21件人。 不到一周时间,我省集中开庭宣判了21件涉及黑恶势力案件 在发布会上,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树茂通报了有关情况,他介绍,集中开庭宣判行动,共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1件人,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4件3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7件人。 其中,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的被告人张中彦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渑池县法院一审宣判的被告人古亚飞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的翟书玲等恶势力犯罪案,具有一定代表性,将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据了解,专项斗争以来,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文件,细化分解专项斗争工作责任和任务,推动专项斗争全面迅速推进。始终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该判处重刑的依法判处重刑;注重依法运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积极部署线索移送及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 下一步,河南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严格依法严惩方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法定标准,避免“拔高”“降格”两种倾向,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务必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量刑适当,把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张中彦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年以来,被告人张中彦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笼络家族成员及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张中彦为首,以被告人张东杨、张志强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张志勇、孟杨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张中彦利用其郑州市航空港区大寨村治保主任、电工的身份,组建以孟勇为队长的大寨村治安队。利用港区富士康员工大量聚集的特殊条件,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逐渐形成了在航空港区的强势地位。 年10月29日,为争夺赌博机市场,该组织与平顶山王三建等人持械进行互殴,造成对方三人轻伤,从此奠定了在大寨村赌博机市场的绝对垄断地位。随着组织势力的壮大,张中彦安排张东杨等九人经营赌博游戏厅,其他组织成员进行开设赌场、放置苹果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中非法获利。 另外,张中彦利用其电工身份,伙同张彦州违反国家规定私自抬高电价,以“电损”、“阶梯电价”等理由欺骗村民,将多收电费据为己有,从而使该组织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张中彦在组织成员出事后,积极出资为其跑事儿,致使组织成员多次逃避法律制裁,为此张中彦号称“处长”。 年以来,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殴打无辜人员,医院强行拉出殴打,致多名被害人轻伤或轻微伤。该组织大肆实施多起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妨害公务、职务侵占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郑州市航空港区大寨村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 量刑情况 被告人张中彦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21万元。 其他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十二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罚,均被并处罚金。并判令赃款、赃物继续追缴,发还被害人。 (首席编辑徐驰编辑吕瑞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