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接禹州市方山镇群众反映,该镇一铝土矿在镇政府支持下非法毁林70余亩。本网派专人赴当地了解情况。 在方山镇,我们走访了当地群众,也到镇政府了解了相关情况,我们发现实际情况比群众举报的还要严重。涉嫌毁林的企业名为河南金环亚实业有限公司,他们承包的是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禹州市方山镇铝土矿的露天开采工程。被强制毁坏的主要是方山镇下庄村六组的退耕还林林地,据群众估算,大约70余亩。 这个金环亚实业的铝土矿开采项目得到了方山镇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项目开始前,方山镇政府专门为被占土地的基层村组干部办了两天学习班,要求他们统一思想,把这个项目当成政治任务来抓。1月9日项目开工时,政府派了数名干部参加开工动土典礼,据群众说职务最高的是方山镇人大主席张春桥。典礼时站在外围的是近名头带黄色安全帽、统一着装的被群众称为“黑社会”的的安保人员。群众全部被挡在外面,不准靠近自家的林地。开工动土典礼之后,立刻动用大型机械,把70余亩山林全部摧毁。而这时,他们没有同村民办理任何林地转让手续。村民无奈报警,当地派出所出警之后没有进行任何处置。 1月12日零时,按照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依据《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了许昌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在橙色预警期间所有露天开采企业一律禁止开采。然而,在放山镇政府的默许和放纵之下,金环亚实业的顶风违规生产,露天开采依然大肆进行。开采行动没有采取任何降尘措施,露天采面和渣土、矿石也没有进行任何覆盖。 在禹州市林业局规划大队,我们了解该铝土矿没有办理任何林木采伐手续,属于私自盗伐。在林业局我们还了解到,根据我国《退耕还林条例》第62条规定: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条滥伐林木罪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司法解释,所谓数量较大是指:在林区盗伐林木材积2--5立方米或者幼树—株:在非林区,盗伐林木材积1—2·5立方米或者幼树50——株。河南金环亚实业有限公司摧毁、滥伐的是70余亩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可以说是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已远远超越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滥发林木罪的起刑标准。而方山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在企业违规顶风生产时放任支持,在企业滥伐林木时推波助澜,为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站台背书,已涉嫌渎职,也必将受到党纪、政纪及法律的处分。 本网已将这起盗伐林木事件举报到禹州市林业公安局,并将持续庆国庆中科白癜风迎专家北京看白癜风最好医院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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