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巩固创卫成果,强化管理措施,减少交通违法,营造文明有序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交通秩序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以及各种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 二、严禁非法三轮车、黑出租载客营运,违者一律扣留车辆。 三、严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违规调头;严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速;严禁电动车、助力车、人力车等车辆占道、逆向、超速行驶和闯红灯、随意横穿。 四、严禁违反禁行、禁鸣、限行、单行规定;严禁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抛洒载物;严禁出租车、公交车等客运车辆违规停靠。 五、严禁各类车辆乱停乱放、不按行驶方向停放、挤占人行道、占压盲道,违者将依法处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驶离的,拖移机动车;严禁摊点、货物、基建等非交通占道。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的,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特此通告。 禹州市公安局 年2月20日 来源:守护夏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