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既是万家团圆的时刻,也是最容易找到“老赖”的时间,禹州法院积极响应省高院部署,利用被执行人返乡的有利时机开展“春雷行动”。1月21日正值农历腊月二十四,禹州法院执行局凌晨亮剑“老赖”,打响了年的“第一枪”。 “你们就是为了不让我过好年。”被围堵在家的被执行人孙某说。1月21日凌晨5:30,禹州法院执行局长王超亲自部署,全体执行干警分为二个工作小组,一组由执行局副局长李建武带队异地执行,另一组由执行局执一庭庭长杨辉带队本地执行,经验丰富的法官和法警搭配的执行队伍,不怕吃苦,连续作战,出动警车5辆,干警40人次,对长期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老赖”,拒不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实施突击抓捕。 关于赵某申请执行孙某、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禹州市人民法院判决:限被告孙某、夏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赵某借款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赵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禹州法院向被执行人孙某、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对执行工作极不配合,也没有向我院报告财产状况,更没有按照执行通知书限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消极逃避执行的意图极为明显。经查,被执行人孙某、夏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沟通,但被执行人一直推诿逃避。 本次执行行动前,孙某一直声称自己在外地,根据线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在孙某家中将其逮个正着,并带回法院。最后,孙某与赵某达成和解,当场履行了2万元还款义务,其余款项分批次偿还。 截止到22日,禹州法院用周末两天时间,共拘留被执行人8人,案件执行和解6件,执结1件,涉案标的78.28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执行人送来执行款) 春节前后,禹州法院将继续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开展“春雷行动”,执行亮剑,对那些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申请人过好年。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