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年审 一、年审时间 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二、年审对象 持有年12月31日前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持证人员。 三、年审资料 持证人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其他需要变更的提供变更材料。 四、年审程序 年审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原发证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年审手续。凡未参加年审的,不得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待遇。户籍地或常住地发生变化的,应到新的户籍地或新常住地的《就业创业证》的发证机构年审。 五、若未在规定时间年审,则不能享受: 1、职业培训补贴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社会保险补贴 4、岗位补贴 5、就业见习补贴 6、求职创业补贴 7、开业补贴 8、小额贴息贷款 禹州市人社局官方小儿白癜风如何治疗北京治疗白癜风哪家医院更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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