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由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参加城乡居保申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参保登记?参保人员需持户口簿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四张,到户籍所在乡、镇(社区)社保所填写《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缴费?由户籍所在乡、镇(社区)人社所的工作人员指导参保人员选择缴费档次后到合作银行进行缴费。自年开始,缴费标准设为每年-元16个档次(、、、、、、、、、0、1、0、2、0、0、元),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如何处理?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址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于当月20日之前,携带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乡镇)服务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农保[]8号文)的相关规定,对于制度实施时: (1)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2)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应按年缴,缴费不足15年的,中断年份可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3)补缴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 补缴的参保人,于当月20日前,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乡镇)服务所办理补缴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漏报或中断的人员如何缴费?漏保人员要求加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从应参保之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年份不享受各级政府的缴费补贴。中断人员接续时,应补缴中断期间所欠年份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年份不享受各级政府的缴费补贴。 户籍地改变,城乡居民养老怎么办理关系转移?参保人员持户籍关系证明、身份证原复印件到转入地居委会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缴费期间跨统筹区域转移的,转出地城乡居民经办机构应将其城乡居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转入地按转入地有关标准缴费和享受相关的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地改变但未跨城乡居保统筹区域的,只转移城乡居保关系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与职工养老怎么办理转移?职工养老转入城乡居民养老,原城镇职工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城乡居民转入城镇职工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算,不计算缴费年限。办理转移时需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复印件到转入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手续,具体手续按经办机构规定执行。 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到龄如何申领待遇?年满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应在到龄当月15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复印件,到户籍所在乡、镇(办)社保所办理,社保所经审核确认后上报到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怎么组成的?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按许政[]5号文执行:自年7月开始基础养老金标准每月78元/人(中央补贴基础养老金为每月70元、省市县补贴共8元)。自年1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为80元/人(中央补贴70元,省市县补贴共10元)。 县财政对年满60周岁的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每人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40元,即标准为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以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 城乡居民养老个人账户对参保人待遇的影响?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多少决定着养老保险待遇的高低,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额越多,养老保险待遇也越高。 城乡居民养老养老金发放和资格认证的时间是?实行社会化发放,发放日不迟于当月月底。参保人户籍所在乡、镇(办)经办机构按年度对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按月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人员死亡时,个人缴费没有领完怎么办?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30日内,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街道(乡镇)服务所填写《终止登记表》,通过协办员和街道(乡镇)服务所向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止登记手续和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的一次性领取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