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禹州市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付攀收到了一面写有“秉公办案,执法如山”的锦旗,不过,送锦旗的人却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被告方。法官依法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告为表谢意赠送锦旗的情形屡见不鲜,但被告赠送锦旗表达谢意的情况却不多见。 事情还要从一起交通事故说起。年6月,岳某驾驶一辆货车临时停靠在褚河镇楚庄路段,马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撞在货车尾部造成其本人死亡。后经禹州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岳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随后,马某家属将保险公司、肇事司机、货车运输公司及车主起诉至禹州市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将涉事车辆扣押。经过对案件审理,法院于年1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均由肇事司机岳某负担。 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方在周口太康,考虑到路途较远,付攀主动与原告联系,提出案件已判决,可对被扣车辆进行解除扣押。原告方也表示理解,并出具了解除扣押申请。随即,付攀又与被告车主黄某电话联系,叮嘱其要尽快办理疫情防控“健康码”,及时来禹州将扣押车辆开走,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办理了外出手续后,车主黄某赶到禹州,因地域陌生,付攀又陪同其办理了解押手续,将被扣车辆顺利开走。 案件虽然结束,但黄某觉得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禹州市法院不仅没有将案子束之高阁,而且法官还主动与其联系,一边叮嘱做好疫情防控,一边千方百计替双方当事人着想,这让他十分感动。 于是,看到疫情稳定了,黄某又专程从太康赶到禹州,坚持向承办法官赠送锦旗,以表谢意。 素材来源:禹州市人民法院 策划:陈红钧 作者:刘少玄 原标题:《法官办了个案子,被告送来锦旗,这是咋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