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6-1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来源:禹州联播原创整理发布

12月24日,鄢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被告人冉某寻衅滋事罪一案。

事件回顾

公诉机关指控:年,被告人冉某之子从神垕镇房管所买下“四社办”窑院,该地皮界限与王甲、王乙兄弟提供的年发的祖宅房产证地皮界限存在重复争议,后冉某家在该土地上建商品房“华美园”。年4月9日,王甲在其祖宅东侧雇人用三轮车清运烧渣堆时,被告人冉某和其儿子等人与王甲发生口角,并将王甲打致轻伤,冉某的儿子、冉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分别被禹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和网上追逃。后经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冉某家赔偿王甲现金7万元,王甲撤诉,冉某的儿子被释放,冉某被撤网。年,禹州市神垕镇红石桥社区群众自发到村委会要求自愿捐款修建亭子,经村委会组干部会一致通过,群众选出村民代表温海滨等人负责组织修建亭子,该亭子的修建不影响该“华美元”小区的出行,但被告人冉某认为该亭子的修建挡住其小区出路。

公开发帖对公安干部造成舆论诽谤

后被告人冉某以其妻子赵某名义,在互联网上大肆发帖攻击禹州市公安局神垕派出所立其和其儿子故意伤害案是所长王刚制造冤假错案、诬告温海滨是黑社会头目、诬告禹州市公安局充当温海滨黑社会保护伞,炮制谣言对禹州市公安局时任局长刘玉亭、政委吕振杰、副局长藏禹生,神垕镇派出所所长王刚、张相磊,民警查卓琳进行诽谤。

禹州市公安局迫于社会與论和信访压力,将王刚调离工作岗位,同被告人冉某多次解释调查结果:温海滨不涉黑、修建亭子是经红石桥村委会牵头村民集资所建,王甲拉的烧渣是四社办窑厂遗弃的废弃物,其行为不涉嫌盗窃。但冉某对调查结果不满,采取给各级领导写信,在网络上采取炮制谣言的方式称禹州市公安局是温海滨黑社会的保护伞、给其在神垕镇四社办窑院投资的“华美园小区”造成一百多万损失,并以此向禹州币公安局强行索取大额现金。禹州市公安局迫于信访压力,于年6月给冉某四十万元。同时,冉某写下保证书称其爱人赵某申诉王刚、查卓林、张相磊,王甲、温海滨等人的有关问题经政法委、公安局有关领导已处理到底,其非常同意处理意见,感激政府对其的关心,今后不再给领导反映,以上问题到此为止,决不反悔。变本加厉!屡教不改

但被告人冉某收到款项后并没有收敛,又于年以其要子赵某名义在《夏都论坛》《大河论坛》等互联网媒体上多次发帖,对禹州市公安局刘玉亭、范洪武、张建军、郑春伟等人进行辱骂,年6月11日,被告人冉某等在禹州市神垕派出所门口张贴大字报对该所所长张相磊进行辱骂,引起群众围观,影响恶劣。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由于被告人冉某拒不认罪。为查明案件事实,让被告人充分发表意见,从上午9时开庭,法官和书记员放弃午饭和午休休息时间,庭审持续近6个小时。据了解,该案将进一步进行审理,并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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