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取暖季的临近, 一年一度的取暖费又该收取了。 11月6日晚, 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报道了 禹州一小区强收"蹭暖费" 不交就停水停电! 物业竟说:这有国家规定!的报道。 据都市频道报道该小区是 金桂花园小区 小区业主反映物业强收30%的蹭暖费 不交就停水停电! 小区物业表示收蹭暖费 有相关文件规定 随后, 记者采访到禹州热力公司 工作人员表示 没有明确规定收取蹭暖费 连日来,部分小区规定, 不用暖气却要交30%的“蹭暖费” 炒的沸沸扬扬! 下面小编带你看看新京报评论怎么说 “蹭暖费”因“蹭”而收费,这本身就是一种“恶意推定”。 ▲图文无关。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木须虫 随着取暖季的临近,一年一度的取暖费又该收取了。连日来,河南新乡县陆通龙园小区的居民向记者反映,小区出了规定,不用暖气却要交30%的“蹭暖费”。有居民认为,不用暖气不缴费天经地义。而物业的一工作人员称,周围的住户都使用暖气,不开通的住户室内温度肯定也会升高,这等于变相的“蹭暖”,自然应该缴纳一部分费用。 “蹭暖费”因“蹭”而收费,这本身就是一种“恶意推定”。不否认,热力传导有其特殊性,即便未用暖气住户因邻居采暖而自己室内温度有所升高,也并不能简单定义为变相“享受”,乃至恶意占便宜,且不说动机上无法确定,单就这点被传导的热量能够将非采暖用户的室温提高多少都值得怀疑。 供暖公司与住户本质上是一种供需关系,供暖公司所供的热能是一种商品。现在供热方式有很多,诸如电、油、气等可供选择,业主有权决定自己是否需要供暖公司的供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合同法》规定供用热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但供用电合同没有规定不用电者要支付电损耗费。很明显,要求住户不用暖气交30%的“蹭暖费”,违背消费自愿平等原则。 与“蹭暖费”这个叫法不同,在北方很多城市针对上述现象收取“基本供热费”,集中供暖的小区不管用户是否接受采暖服务,都需要支付收费标准一定比例的“门槛费”作为热损费。关于其合法性与合理性争议由来已久,合法性角度涉嫌强制消费,合理性中既有维持供热企业的运营成本,保障采暖户利益的有利一面,也有未体现谁使用谁负担,成本分摊不公平的另一面,从而使得热损费沦为企业强制保有用户规模、摊薄成本的手段,如出现非制度性的“蹭暖费”。正因如此,大连等城市经过听证之后,已废除了基础热费的条款。 热力供应有特殊性的确不假,但是采暖的经济性是供需双方都要算的一本明细账,像北方地区集中供暖最大的优势便是摊薄成本,然而控制成本需要的是更精细的管理和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如千方百计减少热力传导过程的损耗、对用户实行计量收费等等,而非将粗放的成本通过绑架的方式强加给用户。 律师:小区收取“蹭暖费”没有法律依据 不用暖气却交暖气费?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小区收取“蹭暖费”,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河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第九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必须按国家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必须向购房者公开标明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并不得在公开标明的商品房价格外,收取任何费用。 因此收取“蹭暖费”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目前,新乡县房管局局长赵方表示,将对该小区收取的“蹭暖费“问题进行核实了解,再对此事作出回应。 “蹭暖费”该不该交? 小编查了一下,发现不仅是在河南,山东莱芜、烟台、辽宁沈阳、吉林长春等地部分小区也都存在向业主收取“蹭暖费”的现象。 “蹭暖费”该不该交?网友对此观点不一: 有网友表示赞同,认为收取“蹭暖费”可以理解,“有利于平衡其他正常缴费住户的热损失”。 Mnbo:蹭暖费用该交,如果大家都蹭,那最终损失的是人的温暖。 一林:“蹭热费”不易接受,应叫“热损费”。因为该房屋没有采暖,其他房屋采暖,势必让已经交采暖费的房屋平衡未交采暖费房屋的温度,造成热损失,赞成适当收取费用。 春平秋顺:“蹭暖”应该交费,因为正是这些业主影响了整体供暖效果致使供热企业经营困难,引起取暖户的不满。 有网友则表示反对,认为是否开暖气是住户的权利,他人不能随意干涉。 凯文:“蹭暖”这个词本身不严谨,蹭没蹭,蹭了多少,都不易量化。所以以蹭暖为由收费的理由站不住脚。 青山依旧在:是否开暖气是住户的权利,物业不能强加于人。有的住户整个冬天几乎不住小区,为什么还要交暖气费? 由于热量本身的传导特性, “蹭暖”是供热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对此,你怎么看? 欢迎底部留言评论…… 来源丨品读禹州 禹州版清明上河图火热出炉!丨凌晨1医院,我们拍下了这一幕丨暴走一整天寻找禹州最热的地方丨凌晨的东商贸步行街,看完请深思丨禹州要在抖音上火啦丨跟随镜头看暴雨中的禹州城市百态丨禹州,这座城市的A面和B面丨禹州电动车主要任性到啥时候丨大禹州也有“粉黛乱子”网红草啦丨 点击底部“阅读原文”参与“文明出行倡议活动”啦~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