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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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况

涉案挂车

“刘法官,挂车找到了,现在在禹州市某修理厂……”

“好的,你先盯着,我们马上出发!”

7月4日下午,魏都区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人张某某的电话后,已经年近55岁的执行法官刘武子当即召集执行干警奔赴申请人提供的地点开展执行工作。

年12月,申请人张某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登记在许昌某运输公司名下并挂靠在该公司处进行营运。双方约定,在汽车消费贷款和其他车款未还清之前,该车的所有权保留在许昌某运输公司,该公司为保留所有权登记的车主。

执行法官刘武子

年4月13日,张某某驾驶货车在新疆乌鲁木齐某批发市场销售完蔬菜后,停在该批发市场门口,张某某在车上睡觉。4月14日凌晨3时30分左右,牛某某等人持许昌某运输公司的委托书,强行将该货车扣押并开回许昌。

为追回车辆,张某某多次到许昌某运输公司协商无果,遂于年1月2日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许昌某运输公司于本判决生效10日内返还原告张某某挂货车并赔偿停运损失。随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帮忙卸货

7月4日下午3时,获悉涉案车辆的线索后,执行法官刘武子立即和执行一大队的干警们驱车前往寻找涉案车辆,路上得知车辆修理完毕后开到了禹州市某村。刘武子一行到达后发现,涉案车辆就在村中停放,经执行干警确认该挂车正是张某某名下的那辆。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在邻村找到了车辆的实际控制人胡某某。经询问,胡某某经过中间人购买的这辆挂车的,并不知道该挂车涉及纠纷案件。

法官向其说明情况并告知要将该挂车扣押后,胡某某表示不满,他认为该挂车是他购买所得,法院不应该损害他的利益。在刘武子法官遂对其释法明理、耐心劝说下,胡某某才同意交接挂车。在执行干警帮助他将车上的哈密瓜卸下后,胡某某突然变了卦,提出将中间人和卖主叫过来商议此事。一直到晚上12点多,中间人才来到现场与胡某某商议,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在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的劝说下,胡某某终于同意将挂车交予申请人,但是他说自己没有带车辆钥匙,无法将挂车卸下,但牵引车上有备用钥匙,胡某某主动将车窗玻璃打碎,执行干警取出备用钥匙,这才得以卸下挂车。

已经执行至深夜12点

在村干部、民警的见证下,执行法官现场办理交接手续完毕,申请人张某某借了一辆牵引车,连接挂车后将车辆开走。此时,时间已是7月5日的凌晨4时了。

从下午4时到次日凌晨4时,12个小时里不停地沟通交流,释法明理,终于圆满了结一起执行案件后,疲惫的刘武子法官回到家中时,孩子和妻子已经沉睡,他悄悄地走进客厅,合衣躺在沙发上,怀着对家人的愧疚,很快进入了梦乡。作为执行人员,他不能失眠,因为,明天的执行工作需要他保持充足的体力和精力。

这就是无数位执行法官们的生活、工作状态,无论白天黑夜,永远在路上,因为他们心中装着群众的利益,维护的是司法公平和正义。

文:王家兴

策划:和忠

原标题:《从白天到凌晨:一位55岁执行法官的12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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