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面“禹州家乡群”免费加入 向上滑动阅览↑↑↑ 许昌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 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拟推荐的许昌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许昌市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许昌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联系—2629039-- 电子邮箱:xcrs . |